okx

广西桂林传销团伙被判刑

时间:2023-08-13|浏览:162

日前,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被告人赵某君、朱某云等11人被判处了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庭审现场。

经审理,法院查明,从2011年开始,被告人赵某君、朱某云、查某玲、胡某云、明某华、赵某斌、邓某宪、齐某春、金某、赵某玮、王某相继在桂林市临桂区加入了一个以“移民经济”(或称“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项目为名的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必须交纳最少3800元人民币申购1份份额才能加入,交纳33500元购买10份份额后才能发展下线。每个人最多购买10份份额且最多发展三名直接下线。

该传销组织通过“五级三晋”制度对团队进行管理,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人员的份额和发展情况,将参加者分为业务员(B级,1-2份)、业务组长(D级,3-9份)、业务主任(C级,10-64份)、业务经理(B级,65-599份)、高级业务员(A级老总,600份以上)五个级别,并规定了相应的晋升条件。高级业务员负责管理下线、上传下达、发放提成款或者收取申购款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君、朱某云、查某玲、胡某云、明某华、赵某斌、邓某宪、齐某春、金某、赵某玮、王某参加了一个以“移民经济”经营为名的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然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通过发展人员的数量来获得计酬或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秩序。他们的下线层级均达到三级以上,并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30人以上的人数。

其中,被告人赵某君收取了总计350万元以上的传销资金,被告人朱某云、查某玲、胡某云、明某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总计120人以上的下线人员,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赵某斌、邓某宪、齐某春、金某、赵某玮、王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总计40人以上、120人以下的下线人员。

图为庭审现场。

上述11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依法综合考量了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等,作出了以上判决。

« 上一条| 下一条 »
区块链交流群
数藏交流群

合作伙伴

数字财经 币圈官网 培训资讯网 百科书库 减肥瘦身吧 天天财富 趣玩币 數字黃金 趣开心资讯 去玩呗SPA 秒懂域名 非小号行情 兼职信息网 皮卡丘资讯 二手域名 谈股票 茶百科 爱网站 借春秋 起名取名网 宠物丫 旅游资讯网 周公解梦 乐评网 金色币圈 玩合约 元宇宙Web 聚币网 借春秋财经 妈妈知道 黄金行情 百悦米 装修装饰网 佩佩蛙官网 代特币圈 币圈论坛 玩票票财经 美白没斑啦 币圈ICO官网 宝宝起名 币爸爸 今日黄金
在区块链世界中,智能合约不仅是代码的信任,更是商业的革命。通过了解其在供应链、版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您将真正体验到智能合约的无限可能性
区块链世界GxPiKaQiu.com ©2020-2024版权所有 桂ICP备1600259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