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x

网络传销案三名骨干获刑,涉案1600余万元

时间:2023-08-01|浏览:142

2月8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一家公司为掩护,推出了一种名为QS币的数字资产,并声称公司上市后可以用QS币进行交易。该传销组织采用了二二复制模式,不断发展下线人员。三名被告人加入了该组织,并积极发展下线人员,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

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3月到8月,同案人王某建(另案处理)在担任中港亿达国家投资资本(北京)有限公司的职务期间,发行了一种名为QS币的数字资产。2018年6月,王某建成立了中创联新环保(北京)有限公司,声称是QS币的实体组成部分。王某建虚构并夸大了上市后QS币交易的盈利前景,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购买QS币成为会员,并采用了二二复制模式发展下线人员。

该传销组织的返利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根据下线购买的QS币数量来返利给上线;另一方面是购买的QS币每天定期产生一定数量的子币。公司共收取了会员费用16857424.53元,但没有给会员返利。

被告人于某凤是QS币的高级会员,她发展了下线人员杨某部,并且杨某部后来成立了临沂工作室。杨某部及其下线有多人将QS币的资金汇至于某凤的账户。被告人于某凤共发展下线38级,超过1500人,所得利润在审理时向公安机关供述为2万元;被告人杨某部共发展下线30级,超过580人,所得利润在审理时向公安机关供述为5万元。被告人宋某丽是公司讲师,负责向会员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以及QS币的发行情况。

法院认定,被告人于某凤、杨某部、宋某丽组织和领导了传销活动。他们要求参与者通过购买QS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二二复制模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他们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由于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被告人们的行为均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

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于某凤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杨某部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宋某丽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以上所引述的内容来源于李旭反传销团队,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商业用途。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 上一条| 下一条 »
区块链交流群
数藏交流群

合作伙伴

百科书库 玩票票财经 币圈官网 旅游资讯网 借春秋财经 佩佩蛙官网 免费电影 玩合约 起名取名网 金色币圈 周公解梦 數字黃金 秒懂域名 培训资讯网 数字财经 百悦米 非小号行情 天天财富 趣玩币 今日黄金 聚币网 元宇宙Web 趣开心资讯 币圈论坛 谈股票 爱网站 币圈ICO官网 黄金行情 代特币圈 宝宝起名 兼职信息网 币爸爸 二手域名 去玩呗SPA 减肥瘦身吧 皮卡丘资讯 借春秋 妈妈知道 装修装饰网 乐评网 茶百科 美白没斑啦 宠物丫
在区块链世界中,智能合约不仅是代码的信任,更是商业的革命。通过了解其在供应链、版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您将真正体验到智能合约的无限可能性
区块链世界GxPiKaQiu.com ©2020-2024版权所有 桂ICP备16002597号-2